香港每年的青少年自殺個案,八成以上的年齡是在9 至14 歲之間。這不是巧合,而是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這個階段最為脆弱。
孩子成長到10 至12 歲之間會有一些重要的轉變,如果家長不諒解和不懂得配合這些轉變,對親子關系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溝通會快速地惡化;抗拒、隱瞞等行為亦會出現。一般人說的代溝、反叛性格都在這個時期產生。更嚴重的爭吵、不理睬、離家等行為也可能發(fā)生。特別是這些轉變來得既快又大,令家長感到不知如何是好。其實,這與孩子大腦成長發(fā)育的方式有關。
孩子由13 至14 歲左右到成人的階段,對大腦的發(fā)育來說,可以說是一個“準大人”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里,孩子做的事都在模擬成年人的行為(認為自己已經有做成年人所做的事的資格),不會只是遵從大人的指示而做事。為了進入這個“準成人”階段的準備工作便是在10 至12 歲的一段時間進行。
孩子可能在過去常常聽從家長指示,在家長的身邊亦步亦趨、很隨和順意。可是在一兩周內,孩子會忽然變了另一個人,不再喜歡跟隨家長外出,而且事事有自己的主意。他的主意大都不會很好,沒有效果,但卻總是堅持己見,寧愿事后受罵。
原來,為了準備踏入“準成人”的階段,孩子的腦里開始了一個預編的程式。在這之前的日子里,孩子習慣并且樂意讓家長拖著他的手走路,但是孩子做“準成人”時,卻必須不讓人拖著,而且用自己的雙腳走路。這個改變的第一步就是孩子想甩開家長的手,這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態(tài)度就是不再順從家長的安排,例如不再喜歡跟隨家長去什么地方,送上學也只讓家長送到遠離校門的路口。這時候的孩子會有很多主意,就算是一件曾做過多次,一向用家長所教的方法做得效果不錯的事,現在都不肯照著沿用的方法,而是改用自己想出來的,往往效果不好的方法。弄糟了以后問孩子為何不用舊的好方法,他也答不出來,這是因為在當時,內心就有這樣的一份沖動。這份沖動來自他腦里遺傳基因預編的程序,是成長的一個重要部分。
家長若明白這是孩子成長中極為重要的一步,便不會事事施壓,堅持孩子聽從自己的指示或用舊方法了。畢竟家長是想孩子他日成為一個完全有能力照顧自己、成功處理人生中種種挑戰(zhàn)的人,甩開家長的手是必然的第一步。剛開始時所想到的方法當然不夠周詳,可這正是好的自立鍛煉呢!
若家長不明白這個道理,便以為孩子變得反叛了,處處不聽話、事事頂嘴、溝通困難、關系變得緊張。其實,家長應該給孩子鼓勵。每當孩子做得效果不好,向他表示你對他有信心,支持他再試。另外,多與他談談,聽聽他的想法和感受。
另有一事,在這個階段的孩子經常會有強烈反應,家長若處理不善,或會引起很大的后果。這就是孩子交友的問題。在10 至12 歲階段,孩子對結交朋友會有很固執(zhí)的意見,家長為了防范孩子誤交損友,或會對孩子加以限制,孩子因而會有很強烈的反應。家長如果處理得不好,親子之間的關系會在短短數周變得很壞。在嚴重的情況下,孩子會不惜為了與某人交友而瞞騙家長,與家長反目,甚至離家出走,雖然那個某人一個月后已經不再是孩子的朋友!
其實,這方面的情況是不難處理的,家長首先要明白孩子心里的需要。當孩子完全成長后,在他的世界里得到同輩的接受和有自己的朋友是十分重要的事。他要學會與別人建立友誼,而且要樹立為友誼付出代價的意識。家長的反對,在他的潛意識里就是不讓他發(fā)展出這份能力的意思,他當然強烈地反抗了。
在另一方面,一個10 至12 歲孩子眼里“某個人是朋友”所代表的價值觀,往往與家長心中的一套價值觀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家長心中的“不長進”對孩子便沒有什么意義;反之,那個朋友所表現出的機智、反抗命令等行為背后所代表的力量,孩子卻十分向往。家長若想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先了解孩子內心的一套價值觀。
我建議家長:假如你不許孩子與某人交朋友而他的反應十分強烈的話,可以稍微降低要求,例如訂立規(guī)則:一個星期見面不超過兩次,外出必須在晚上11 時前回來,請那位朋友到家中一同玩耍等(可乘機作出深入的觀察)。再進一步,可以對孩子說,既然那個人有資格做他的朋友,那個人的父母也有資格做你的朋友了,鼓勵孩子安排讓家長認識那人的父母。兩個孩子的父母有了聯系,雙方都會更安心。
更有效和重要的是改變自己對孩子的態(tài)度。孩子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家長必須改變一下自己的角色了。過去,家長可能扮演一個帶領、指導、權威的角色,這代表力量、正確做法和標準。在未來的階段,家長若想維持(或者改善)與孩子的溝通,一直到孩子成年后都可以保持一份融洽良好的關系,家長必須改變自己的角色:去做孩子的朋友。家長的絕對權威仍然有用,但必須收起來,待有絕對需要時才拿出來用。(反正這份權威,待孩子長大到15 至16 歲時,剩下的也不會很多了!)
朋友與家長有很大的不同。朋友有對等的地位,是互相支持、信任和幫助的。有困難和困擾時,我們都會找朋友去舒解。好的朋友,不會老是說他自己怎樣正確,也不會(亦不能)逼對方接受他的意見。好的朋友,更是無條件地接受對方,就算對方做錯了,也會原諒和鼓勵,繼續(xù)支持。最重要的是,與好的朋友談話,雙方都可以表達意見,沒有一面倒的權威說話,更不會句句都是批判和指責!
有時,我們見到一些父子或母女,年齡加起來已超過100 歲,但兩人還是十分融洽、親密,就像忘年之交的好朋友一般。他們都是當年孩子在10 至12 歲時無意中建立起朋友的地位,一直便都可以維持一份羨人的親密友誼。如果家長過去的處理模式已經使得雙方的關系很僵,家長可以試試以下的辦法:找一個雙方都比較輕松的時刻,主動地與孩子談談自己(家長)的一些煩事,例如公司里出現的困難,把語言強調在內心的困擾(情緒)上。第一二次孩子或者不會有積極的反應,因為他不習慣這種情況,不知如何是好;也或者他不相信家長這樣做是真心的。家長應多嘗試幾次,加上在其他事上已經減少施加壓力,孩子終于會接受,開始與家長談論家長的困擾。主動說出內心困擾而要求孩子交談,是邀請其做朋友的表示。家長有困擾時會找孩子傾訴,當這份友誼建立后,孩子有困擾亦會找家長傾訴了。
在10 至12 歲(若不能更早)的時期與孩子建立一份朋友的關系是十分重要的。家長必須明白,若想永遠維持成功愉快的親子關系,這份關系需及早建立,最重要的是在10 至12歲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必須出現“權威的監(jiān)督關系”被“朋友的支持關系”所超越。這樣說或者不符合傳統(tǒng)的主張,但我們必須明白今天的孩子無論在智力成長、社會影響和吸收資訊方面,都急劇地趨向早熟。家長要想有良好的親子關系,就應該改變做法,以效果為目標而不應盲目追隨傳統(tǒng)了。
很多家長問我關于孩子過早談戀愛的問題。如果你有一個女孩,在今天的社會環(huán)境里,十三四歲便可能會有異性朋友,大部分家長沒有這方面的訓練,不知如何處理,只會不斷反對,結果很可能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女兒在談戀愛而只有你不知呢!如果不想有這樣的情況出現,最好是在女兒10 至12 歲或更早的時候便與女兒建立好朋友的關系,能夠互道內心語言。
其實,一個十三四歲的女孩,自己也對很多事情不知應該怎么辦,十分渴望得到一些好的意見,以母親身份去給她這些意見是最適當的,但家長必須先成為她的朋友,她才會讓家長知曉她內心的想法,并與家長分享她的感受。
不明白孩子在10 至12 歲的上述種種需要,最典型的證明便是每有家長問孩子事情,孩子總是回答說:“你不會明白的。”若你的孩子經常有這樣的回答,你便應試試本文提供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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