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今年27歲,正在為情所困。因為我愛的人不可能跟我結(jié)婚,而愛我的人的確很適合婚姻。都說找個愛我的結(jié)婚才會幸福,真的嗎?
心理專家回復(fù):
為情所困也許是種幸福,如果一個人在戀愛上太順利,難免也是一種損失。作家蕭伯納說:“世界上只有兩種悲劇,一是追求的東西沒有得到;另一種是追求的東西已經(jīng)得到。”得不到與得到的意義有時是一樣的,失去可以讓人長久地興奮、想象、期待與自我愉悅。愛情跟照鏡子很相似,我們對自己的確知要依靠一個“客體”——鏡子。愛著的、被愛的對方正是我們的“客體”。有時我們以為被一個人愛著,其實是這個人激發(fā)了我們內(nèi)心的感覺。有時我們覺得自己愛著一個人,也許只是因為我們堆積了強烈的欲望與美好情緒需要有一個人來承受!
愛與被愛并不那么有確定的邊界,因為愛與欲望一樣本身是流動的,不可確定的。有時候理性幫助我們找到一種評價系統(tǒng),但這只會把我們變得更盲目。比如一個富有、風(fēng)度翩翩、有文化的男人追求一個女孩,但女孩感覺不到激情,理性把這解釋為被愛。而對一個粗魯、沒多少文化、也沒有什么事業(yè)的男子,這個女孩卻渴望不顧一切地奉獻,理性說這是愛。這個過程是很值得懷疑的,誰能知道對前者的感覺是否存在一種無意識壓抑?那些早年堆積的經(jīng)驗素材,文化價值導(dǎo)向都會無意識地篡改我們的感覺。當(dāng)然,我們還要考慮匹配性,渴望粗糙情感的女孩喜歡同類的男子,而成熟的男子也變得少有性攻擊性。
解決的辦法不妨是與你愛的人談戀愛,但只和愛你的人結(ji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