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無法忍受他的蹂躪,提出離婚,他卻勃然大怒,揚言要是離了婚就給她毀容。二是施暴人具有一定的文化修養(yǎng),甚至受過高等教育,但在激烈的生存競爭中不勝其荷,將妻子當(dāng)作“出氣筒”。
黃女士與丈夫是自由戀愛結(jié)婚的,兩個人都受過高等教育。丈夫是一家大公司的部門主管。談戀愛時還覺得溫文爾雅,可是結(jié)婚后,特別是有了孩子之后,公司的工作和家務(wù)負擔(dān)使他變得非常暴躁,動不動就對妻子揮拳相向。但每次對妻子施暴后,都悔恨交加,甚至給妻子跪下,向妻子求饒。黃女士心太軟,她知道丈夫暴躁是工作壓力太大所致,每次都原諒先生,但過不了幾天又卷土重來。
她只好為結(jié)束十二年的受虐待生活而離婚。三是第三者插足,視配偶為仇敵,為離婚作感情破裂的準備。
李小姐找了個比自己大十余歲的先生。結(jié)婚后他們過了幾年如膠似漆的生活,可是一個偶然的機會李小姐認識了一個本地名人,兩人一拍即合,陷入情網(wǎng),就覺得老公又老又不瀟灑,越來越不順眼,平時不是損就是罵,還常常罰老公干活,至于性懲罰更是小菜一碟。
從上述的三種情況來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雖然也有男性,但主要是婦女,約占90—95%。產(chǎn)生家庭暴力的心理因素,首先是大男子主義思想在頭腦里作怪。這樣的人總覺得自己尊貴,高于妻子一等,把妻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視若“糟糠”。
他們不僅有什么不順心的事,隨意向妻子發(fā)泄,而且還以把妻子管教得服服帖帖為炫耀的資本?;谶@種心理作怪,他們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根本沒有尊重妻子人格的平等意識。其次是“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tǒng)觀念,無形之中給家庭暴力提供了一個保護網(wǎng)。很多婦女長期被丈夫的淫威所籠罩,自己吃盡了苦頭和折磨,但就是不愿求得法律的保護。
擔(dān)心“家丑”傳揚出去,面子不好看。尤其是一些經(jīng)濟不獨立的婦女,不愿意以家庭的破碎來換取自己的安寧。這就使得一些受害人寧可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也不愿訴諸法律。沒有控告,司法部門也只能漠然處之。再次是投訴無門。有的公安或調(diào)解部門深受“清官難斷家務(wù)事”的舊觀念影響,認為“天上下雨地上流,兩口子打架不記仇”。自己正兒八經(jīng)地去解決,可是當(dāng)事人已經(jīng)和好如初,反倒顯得自己多管閑事,弄得很尷尬。因此對這類家庭暴力總是采取淡化處理的辦法。
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它的安寧有助于社會的穩(wěn)定。因此對家庭暴力不可等閑視之,應(yīng)該讓每個家庭成員認識到我國的《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都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虐待家庭成員作了處罰的規(guī)定,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護的依據(jù)。
要使每個家庭成員摒棄“國法不及家法”的陳舊觀念,樹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正確觀念。這樣在法律的約束下,對施暴者是一種震懾,對受害者是一種保護,能夠抑制家庭暴力,強化法律的權(quán)威性。像前面提到的黃女士和李女士兩家的情況,如果能用法律約束自己,就完全可以避免家庭暴力發(fā)生。
提高廣大群眾的思想文化素質(zhì),倡導(dǎo)男女的平等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的封建觀念。要使每個家庭成員認識到丈夫在家庭的強者地位,不是表現(xiàn)在唯我獨尊,頤指氣使上,而是體現(xiàn)在男性的魅力上,如具有剛強、堅毅、勇敢、責(zé)任感、寬容心,以及保護弱小者的精神與性格。不要耍盛氣凌人的大丈夫威風(fēng),來維護你的自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尊,踐踏別人自尊的結(jié)果,必然以喪失自己的自尊為代價。阿陳的丈夫恣意欺凌妻子,就是這種男尊女卑的封建余孽釀造的苦酒。他只有建樹起男女平等的觀念,才能與妻子攜手共進,擺脫家庭的困境。
受害者面對家庭暴力應(yīng)該提高自助、自救意識。在女性中流行一句話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盡管對這句話有不同的解釋,但的確有的女性對挨丈夫揍,并不介意。我有個鄰居,他們小兩口時常在半夜打架,妻子被丈夫打得狼哭鬼號,可是白天兩個人仍然和好如初,看不出感情罅隙。
原因是她丈夫神通廣大,才力雄厚,尤其是每次打過妻子之后,就盡力滿足妻子的虛榮和消費心理。這種補償使妻子落入了“打是喜歡罵是愛”的誤區(qū)。像這樣沒有自尊意識的女性,雖說是極少數(shù)可也影響到女性自尊、自助、自救意識的張揚。如果你在家庭暴力面前采取這樣的態(tài)度,那就永遠與擺脫家庭暴力無緣。正確的心理狀態(tài)是,對家庭暴力要學(xué)會自救、自助,除了講明道理,分辨是非之外,還要及時向有關(guān)部門反映情況,盡可能搜集證據(jù),以便以理服人。嚴重者還應(yīng)訴諸法律,求得公正的解決。